標題: 賣方瞞頂樓加蓋是違建 判賠663萬
hobbk (顏小姐)

帖子 2137
註冊 2007-1-14
用戶註冊天數 6337
發表於 2012-1-6 14:07 
118.170.122.196
分享  私人訊息  頂部
TVBS – 2011年12月29日 下午12:35 相關內容
       買頂樓違建,可要特別小心注意!台北市一名王姓婦人,2年前花了3400多萬元,買下37坪和頂樓加蓋17坪空間的公寓,但沒想到交屋沒多久,就被樓下的住戶聯合提告,要求立即拆處頂樓違建,婦人憤而提告原屋主並求償;經台北地院審理,認為賣方在售屋前,有刻意隱瞞要求被拆頂樓加蓋一事,應賠償王姓婦人663萬元。
       就是這一棟位在台北市黃金路段上,信義路四段的7樓公寓,讓王姓婦人氣 得半死,因為花了比市價還貴1千多萬元,好不容易才買到的這棟房子,竟然是 個「大違建」。記者:「這樣的判決你能接受嗎?」屋主王姓婦人:「台灣是 個法治國家,對不對,這就是依法程序來。」記者:「你還會再上訴嗎?」屋 主王姓婦人:「我會再跟律師討論。」
       原來2年前,婦人花了3400多萬,買了這一間室內面積大約37坪,外加17 坪頂樓加蓋的公寓,沒想到交屋沒多久,就被1樓到6樓的住戶聯合提告,要求 立即拆處頂樓違建,婦人才知道,她買的房子,在1995年就被認定為緩拆違建 ,且整棟大樓的水表管線也都埋在違建底下,住戶想要進去維修,都不得其門 而入,婦人氣得提告。4樓住戶:「他有做了些承諾,他答應他要處理頂樓的 部分,他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,轉賣了。」
       台北地院認為,原屋主刻意隱瞞現況,高價賣屋,侵害買方權益,應賠償屋價、貸款利息損失,總計663萬元。一般來講,購買頂樓加蓋房屋,建議民眾先到建管處查詢,是否曾被報拆,並調閱空照圖,確保是否為緩拆違建,而以加蓋房價估算,都是以建造成本計算,每坪最多加1萬到6萬元,想要買頂樓加蓋屋的民眾,可要睜大眼睛看清楚,再下手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   台中法拍陽明房訊